德国知名企业认知专家来皖演讲

在2007年3月19日—21日期间,安徽省工商联和安徽省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在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和德国SEQUA基金会的赞助下,共同组织举办了一次专题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认知”的论坛。这次论坛是中德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框架下的一个项目活动,有来自安徽省内的私营企业家、政治家、记者及中、德专家近150位人士参加。省内的新闻媒体对本次活动作了详细的报道。

论坛于19日以德国知名企业认知专家默克尔先生分别到省内的食品、医药、房地产和金融行业的几家企业提供现场咨询的形式开始。20日,在大会开幕式仪式结束后,来自浙江省的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浙江省传华集团董事长徐冠巨作了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主题发言,介绍了传华集团的企业文化建设战略及成功经验。之后,安徽省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教授刘志迎博士作了《安徽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探析》的主题发言并介绍了企业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关系。

Frank Merkel

Frank Merkel

21日上午,德国wob股份公司的创始人及董事长默克尔先生作了《企业认知是树立品牌的基础》的多媒体主题报告,在当天下午的大会小组讨论上,与会者就该主题积极踊跃地与德国专家进行了讨论。曾经亲自为巴斯夫、博世、海德堡印刷、霍夫曼集团、现代、奔驰、西门子及夏普等国际知名企业提供过咨询的默克尔先生,给与会的企业老板们指明了如何将他们的在国内已获得成功的品牌建设战略成功地应用到国际品牌建设当中去的方式方法。

通过此次活动,组办方向中国企业老板们传播了如何建立一个积极和持续统一的企业精神、及如何通过社会、客户及自己企业的员工广泛宣传的国际最佳模式,借此促进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同时本次项目活动的资料将作为一种模式被汇编成册,以便其他省市的商会参考、借鉴。

北京安徽商会了解国外商会的经验

2007年1月16-18日,由安徽省工商联主办,北京市安徽企业商会承办的“商会组织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中民大厦召开。安徽省工商联王鹤龄主席,会员处张志荣处长以及全国各省区安徽商会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邀请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经理孟逊之和德国SEQUA基金会专家沈禾木先生前来授课。孟逊之先生介绍中德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情况,德国专家沈禾木先生作题为“国外商会发展演变及运作”的报告。各地商会代表先后发言,交流经验体会。王鹤龄主席作重要讲话。大会经过讨论达成合作交流的五项共识,对商会的建设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Handelskammer Peking-Anhui

Handelskammer Peking-Anhui

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项目国际研讨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编者按: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欧新黔副主任与德国经济与技术部议会国务秘书召尔特先生进行了中小企业部长级对话磋商,以进一步落实2004年签署的《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备忘录》内容,务实推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根据中德“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KMU)项目”安排,近日在安徽举办了“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项目国际研讨会”,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供参考。

务实推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项目
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
——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系列之十二

为配合我国“十一五”时期推动实施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按照中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安排,2006年11月1—2日,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了“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项目国际研讨会”。会议旨在深化和提升中德中小企业合作项目,论证在中德中小企业项目框架下开展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项目,通过地方实践,总结试点成果,为国家层面在全国中小企业领域推广和应用提供借鉴和参考。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安徽省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沈阳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安徽省经济研究院、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德国企业评价机构的专家做了专题发言,中德双方专家就项目可行性、应用范围和项目任务进行了研讨和论证。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项目”的相关情况。实施项目的意义是:探索建立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使其成为促进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之一;逐步总结试点实践经验,力争将行之有效的内容在全国推广应用。项目任务是:围绕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的理论、经验和方法,构建一套较完整的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包括参数指标、软件系统、评价与认定方法和执行办法,创立应用模式,为培育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项目目标是:建立一套较完整的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系统,包括:制订出台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办法、开发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与认定软件系统。拟达到几方面目的:一是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促进、指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自身发展状况的数据与信息;三是为相关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四是鼓励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准确的综合服务;五是为投资与合作者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合作提供参考;等等。基本思路是:通过资料收集、考察调研、分析研究、编制设计、咨询研讨、专家论证和实施应用等步骤,按照“内容全面、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适应性广”的基本思路,制定安徽省中小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改进的模糊积分的综合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实行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专家普遍认为,结合《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应更多关注中小企业的成长性评价(而不仅是通过成长型评价,评选500强或1000家中小企业),即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从制度、财务、经营者、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成长状况进行较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并通过配套软件,对中小企业的成长性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价。国外的企业评价体系和认定制度实践表明,成长性评价体系主要不是提供给政府部门用于对企业的评选或排名,而是帮助企业寻找影响自身发展的因素与薄弱环节,比较全面地了解其他相关企业的发展状况,促进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和实现创新,并为相关部门制订政策、实施管理等提供参考依据。

研讨中小企业发展战略

Symposium

Symposium

由省工商联、省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中德中小企业促进项目和我区联合主办的省民(私)营企业经济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民营企业发展战略论坛,于日前首次在我区召开。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民(私)营经济研究会长林文森作省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工作报告。中德中小企业促进项目德方项目官员沈禾木先生以精彩的讲解介绍了《德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王鹤龄,省工商联副书记、副会长吴成贵,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程必定,省经委副主任严琛,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陶登松,区领导、嘉宾、民营企业家上百人出席论坛。

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从深化改革、优化环境、构建载体、招商引资等方面全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目前,全区共有民营企业4000多家,仅2005年民营企业便完成税收近3亿元,万振公司、安纺三厂、大圩建安等7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百强行列,包河工业区跻身省级工业园区。同时我区还被评为“全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区”。当前,我区迎来了滨湖新区建设和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并已成为蕴涵巨大发展良机的一方投资热土。

开幕式上,区委副书记李保国在致辞中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介绍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最后,他真诚欢迎各地民营企业家来我区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共享发展机会与成果。

德国企业家代表团即将来访安徽

德国黑森州几个工商会共同组织一个企业家代表团,计划于2006年3月底来中国考察访问。行程包括走访安徽,设于安徽的中德中小企业促进项目将届时安排一个中德企业家对接洽谈会。详情请浏览德国南黑森州工商会网站:

http://www.darmstadt.ihk.de (德文)

德国代表团成员中文简介与合作目的请参考

http://www.biz-opps.de/del/C-InDel06ProfileND7.pdf

商会与商会法

中国之有商业组织久矣,中国之有商会法则始于清末《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1903)。本来,前者无待于后者,后者亦非必然产生于前者。国家制定章程以促进商业、振兴国本,这是19九世纪、20世纪之交国人面对时代挑战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为实现现代化而迈出的重要一步。如今,100年过去了,我们又重开商会法之讨论,这其中的况味值得仔细思量。本期以“商会与商会法”为主题,便是为此。

江平和陈晓军的文章由商会法的基本原则入手,讨论了中国商会立法应当采取何种模式的问题。两位作者认为,商会法的基本原则有三,即自愿性、自律性和非营利性。基于这三项原则,作者对目前设立商会和行业协会过程中实行的“一地一业一会”的做法提出质疑,对要求所有这类社会团体都必须有“业务主管机关”的现行制度提出了批评。因为这些做法和要求无视市场经济的内在理路,压抑民间商业组织的成长,不利于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者主张遵循意思自治、平等协商的私法原则来构建我国的商会法律制度,使之更加贴近市场和社会。

1980年代以来出现的众多民间行业组织,处境艰难,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因此需要更大的活动空间,这一点是很多人的共识。然而,究竟什么样的管理体制最适合这些行业组织的发展,关于这一点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余晖博士认为,考诸现实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条件,适合中国行业组织的管理模式可能既不是公法的,也不是私法的,而应当是某种中间类型。循着这样的思路,作者考察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行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实践,提出了有关未来行业组织管理模式的若干建议。

从法律角度看,无论选择什么样的管理模式,都涉及不同层次的法律。在“行业协会立法”这篇文章里,黎军对我国行业协会立法的现状作了一个初步的梳理,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行业协会立法的构想,这个构想既包括立法的原则,也包括立法的具体框架。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立法工作都是重要的。然而立法者和法学家一样,都容易犯闭门造车的毛病。防止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就是张开眼睛看世界:不但看现实,而且看历史,不但看本土,而且看海外。本期“主题研讨”余下几篇文章都集中在这个方面。

高新军的文章报告了2005年5月间他参加的一次天津商会实地调查的结果。调查人员走访了天津市国际商会、天津市商会、天津服装商会和天津温州商会等行业组织,重点了解了该地商会法律环境方面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尽管这份报告主要是基于调查人员与被调查者的若干交谈,但仍能带给我们一些有关社会现实的真实而生动的知识。接下来有三篇文章,一篇介绍了台湾地区工商会的组织和法律,另一篇讨论了德国经济界协会和商会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的问题,最后一篇文章则介绍了近代中国工商同业公会的组织制度与治理结构。这些来自于不同方面的知识,加上人们对现实情况的了解,构成了我们构想中国商会制度和法律时不可或缺的智识背景。而所有这一切,其实都还只是开始阶段必须要做的功课。要成就真正适合中国社会的商会制度,人们不但要有正确的知识和对相关问题的透彻了解,而且要有洞察力、创造力以及智慧和勇气。

参加本期主题研讨的作者来自于不同专业领域,他们讨论问题的角度和立场也各不相同。不过,有两点是大家共同关心的。大家关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工商业组织,而不只是狭义上的商会,甚至不只是纯粹民间的商会和行业协会。所有作者都谈到商会和行业协会同政府的关系,而且视之为未来商会制度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的确,在中国的特定背景下,讨论商会和商会法不能对政府的作用和角色轻描淡写,也不能把注意力仅仅放在所谓民间的工商业组织上面,否则就是脱离现实,眼界狭隘。着眼于社会整体的发展,我们甚至有必要把这里讨论的问题放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下去认识。

根据现行法规,上面讨论的工商业组织是被定义为所谓“社会团体”,并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来规范和管理的。关于社会团体即通常所谓社团,现有的研究似乎并不充分,这与近年来所谓民间社会研究的兴盛形成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对照。社团研究不足的一个原因,是它包含了极不相同的类别,而且其中最正规最稳固的那些,无不具有浓重的官方色彩。当然,这不应当是我们轻乎进而放弃研究这类组织的正当理由。王绍光和何建宇认为,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一场席卷全球的“社团革命”,只是,已有的围绕“公民社会”的研究并没有为认识这一重要的社会发展提供恰当的概念工具。为了纠正这一偏向,他们运用“社会资本”的概念,搜集相关数据,试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当下中国社团发展的全景式描述。正如作者所言,这样一个全景式的描述,对于研究中国的社团革命仅仅是第一步。文章结尾处留下的许多问题,可以供后来者进一步思考。

无论按照法律定义还是学者们的一般看法,社团,以及属于社团的商会或者行业协会等,都是所谓非营利组织。什么是非营利组织?为什么会有非营利组织?在一个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活动,而政府负责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里,非营利组织存在的根据是什么?它在向社会提供所需服务方面同企业和政府有什么不同?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显然,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学术研究的价值,对于正在经历所谓社团革命和着手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中国来说,其巨大的现实意义也不言自明。张春霖博士的文章就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这篇文章和前一篇文章虽然都是在本期主题研讨之外,但却拓宽和加深了我们对本期主题的理解。

本期最末一篇论文涉及的问题与前面的迥然不同。它要处理的是公民个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寻求救济的情况,尤其是当事人的行动方式和行动逻辑。作者透过对当事人不同救济途径的选择和运用,试图揭示出相关制度运作的逻辑和中国人的行为逻辑。

本期评论文章由高西庆先生撰写。他从去年出版的一本新书谈起,讨论了金融市场与经济发展方面的一些问题。尽管作者并没有放手去谈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其中的各种问题,但是关心现实问题的读者肯定能够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编者

2005年12月6日

 

德国商会权力不小

德国的商会已有百多年历史,可以说是目前欧洲国家中比较有特色,也比较有效率的商会体系。不久前与来自德国工商总会的沈禾木先生一席交谈,使记者对德国的商会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商会代表德国经济 

德国工商总会共有82名团体会员,也就是全国的82个地方商会。每个地方商会约有4万企业会员。82个地方商会的背后,是全德国的350万企业,因而德国人说,商会代表的是德国经济。 

地方商会会员每4年以书面方式选出80名代表。他们一年要开好多次会,决定商会会员的会费交多少、商会章程是否应该修改等等。由这些地方商会代表再选举产生一个工商总会理事会,地方商会的会长和副会长(都是企业家,他们不驻会)就是工商总会理事会的成员。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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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会的总部大约有100多人,但在全世界70多个国家设有代表处。德国的国外商会也是工商总会的一部分,在中国便有4个分部,分别在香港、北京、上海和广州。商会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服务,如中国德国商会的服务对象是在中国的德国企业。不过,德国有的国外商会服务对象也可以是当地的企业。沈禾木本人曾在美国旧金山的德国商会工作过,那里的主要成员都是美国企业,都是与德国搞贸易、有出口业务的企业。 

商会的会费有固定会费和灵活会费之分。前者最低50欧元,但大城市会费高,农村地区会费低;后者视企业的规模及经营情况而定,如按企业每年上交政府税额(即企业所得税)的千分之几或万分之几缴纳。当然,缴纳的商会会费也纳入企业成本,交了会费之后可以向政府少交一部分税。商会的资金来源,大约80%是会费,20%来自服务费,商会本身不营利。 

主要服务是提供信息 

商会成员得到的最主要服务是信息咨询。一个新办企业需要银行贷款、政府补贴,需要了解会计怎么做、公关怎么做,商会里的专门委员会可向他们提供咨询。一般来说,这种咨询不收费。所以企业在建立之初,特别需要商会。 

以一个出口型的会员企业为例。企业要出口,第一步要知道出口地海关的出口税,需要什么手续、资料和证明等等,这些在商会都有现成数据,可以随时提供;第二步,签订了合同,外国公司需要商会会员的资料,比如产地证、贸易合同公证,商会就可提供,由商会盖的章在国内国际都有效,这一点职能,又相当于公证部门。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商会提供的帮助就到此为止。如有问题,像对方认为产品质量不行,两个企业有了矛盾,那就要走第三步,即为他们调解,因为商会在全球有个网络,哪儿都有代表,当地的德国商会想办法来解决矛盾。 

一旦会员企业发现别国企业搞倾销,会首先找地方商会,由地方商会转告工商总会,工商总会与联邦政府接触,比如找经济部长或有关具体问题的政府部门,再让政府找世界贸易组织交涉。商会在这个问题上虽然没有直接发言权,但每逢世界贸易组织开重要会议的时候,德国政府总要邀请商会的代表一起出席会议。 

每季度搞经济调查 

商会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比较密切,其中有一个做法听后让人印象深刻,那便是三个月一次的经济调查。像这类事情,在许多欧洲国家都由经济学院来做,在德国却由商会来完成。 

每个季度,地方商会将选择10%来自不同行业的会员企业,发给他们一张问卷。问卷上并没有具体收支等细节问题,只要宏观的经营情况。最主要的问题是”经济状况怎么样”,共有”好”、”不太好”、”不太差”、”差”、”很差”5个选择,答卷人只要化几分钟就可完成。地方商会将收集的问卷提供给工商总会,由工商总会进行总结分析,然后提交给德国政府,比如直接递交给经济部长。经济部根据这一调查结果确定来年的税收,因为这种调查具备相当的代表性,通过它可以摸到国家的经济脉搏。 

制定行业标准 

欧洲人讲究先立规矩,然后照章办事,德国人便是典型。他们历来很重视职业培训,几乎所有的职业都有培训标准,而这些标准就由商会来制定。如企业需要招募从事新兴职业的员工,就会向商会提交相应的职业培训要求。随着提要求的企业越来越多,商会就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一方面告诉政府需要设立新的职业,另一方面不断向相应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咨询,并请企业会员一起参与,最后写成一本书,那便是职业培训标准。在最近5年内,德国商会在电脑及信息技术业方面确定了3个新的职业。这些职业都是以前没有的,是随着电脑的普及及信息技术产业的不断发展才冒出来的。 

商会与行会有区别 

德国的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它没有硬性的入会义务,是否入会由企业自愿决定。行会与商会的作用有一定的区别。一是商会代表的是所有企业,而行会的成员一般都是大型企业,只能代表这些大企业。二是商会是地方性组织,82个商会分别代表的是不同地方的经济界,而行会是全国性的,代表的是整个行业,在全国各地有分会,另外还有欧洲行会,国际行会等,有个直属关系;三是商会重视的是宏观情况,如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进出口关税、如何与某个国家的人做生意等,而行会则重在微观,如同一行业的不同国别市场分析报告,具体的市场行情信息等等。行业协会每年都要对本行业发展情况做预测,来年全球的需求量是多少,其中欧洲、中国市场、德国国内市场需求量又分别是多少。这些都免费给会员们提供。 

来源:《人民日报》 2002年10月24日